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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九章 烂柯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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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旦想到那里,他胸膛里像是被人突然点燃了一只汽油桶,嘭的一声,全身的热血都沸腾起来,一直涌向头顶。

    爱情能够改变一切,怯懦者能变成勇士,勇士能变为至高无上、威加海内的王者。这种改变体现在林轩身上,则是将他生命中横行无忌的霸气激发出来。他想要做的事,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。

    他望向镜子,镜中只有反映出来的喇叭口形状隧道。

    “假如堂娜已经变成了镜中人,那么就只有到镜中去找她了。”林轩低声告诉自己。

    他食指一弹,那一丸灵药射入嘴中,一股青涩的味道在他口中散发开来,仿佛咀嚼着一枚糖醋腌渍过的青橄榄。

    空沙在镜子前跪下来,额头向前,抵住镜面,维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。

    “空沙,你向后退,这里的情形有些古怪。”林轩说。

    他耳中的歌声停了,四周变得空寂而冷漠,前面虽然被镜子挡住,但他感觉中,分明这隧道是贯通无阻的。

    “我找到了生命的意义。”空沙说。

    “生命的意义何在?”林轩问。

    空沙的声音显得异常空洞:“生命的意义在于洞悉自己的内心,确切知道自己已经无力向前追寻,这是智商和体力的极限,哪怕是再向前一步也不可能了。所以,到了这里,我甘心去死,死才是最好的结局。”

    林轩叹气:“你明明也知道,死不是结束,而是新的开始。”

    在很多哲人、史学家、生物学家的著作中,都谈到同样的问题,归纳为一句话,就是“死即生、生即死”。

    无知者畏惧死亡,以为死亡是最可怕的,殊不知,贪生而怕死,才是阻挡人类向更高生命形态进化的最大障碍。于是,那些真正的智者,无一例外地都能做到“向死而生”,穿越百年生命的最后藩篱,一飞冲天,自由而去。

    “这里,就是我最后的结局,其实我在斯芬克斯狮身人面像的眼中获得的启迪,正是我今生的死亡之地。它要我到这里来,就是要我死在这里。这真的是好极了,真的是好极了,你能想象吗?我带着超过四百名盗墓高手在埃及大漠里不知疲倦地追寻了三四年,自以为是精诚所至、金石为开,感动了斯芬克斯,它才现身指点——”空沙的眼珠渐渐充血,变为两颗赤色珍珠。

    他的意思是,斯芬克斯给了他一个错误的指示,先去孟菲斯古城下的密室,从曲面宇宙中找到方向,抵达此地赴死。

    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也出现过,即那个被后代的文学家传为“烂柯记”的史实事件。该事件共有两个近似的版本,分别在《列仙全传》和《述异记》中出现过。

    南朝梁任昉《述异记》中如此记载:信安郡石室山,晋时王质伐木至,见童子数人棋而歌,质因听之。童子以一物与质,如枣核,质含之而不觉饥。俄顷,童子谓曰:"何不去?"质起视,斧柯尽烂,既归,无复时人。

    《列仙全传》则记载:王质,晋时衢州人,入山伐木,至石室见二位老者弈棋,便置斧旁观。老人与之食,似枣核,吮其汁便解饥渴。后老人对王质说:“你来已久,可回去了。”王质取斧,柄已尽烂。遂归家,已历数百年。亲人无复存世,后入山得道。

    晋朝人王质因误入仙境(抑或是魔境)而失去时间、空间上的判断,以至于山中仅一日、世间已百年,一生所有,尽归于尘尘土土。如此来说,他虽然观棋而获得了天下无敌的《烂柯图》,在棋艺追求上达到无人企及的至高境界,但却失去了后人眼中最宝贵的家人、亲情、友情,一得一失,孰轻孰重?

    仙魔弄人,易如反掌,人类在仙魔的取与予之间奔走,如同巨人脚下的蝼蚁一般可笑。

    反观空沙,虽得到了万人瞩目的孟菲斯古城宝藏,又获得了地球轴心的宝贵线索,已经是一个探险家毕生最大的荣耀。殊不知,得到的那些恰恰要置他于死地。这种巨大的反差,实在让人心惊胆战,畏惧于上天冥冥之中的翻云覆雨手段。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你不是更应该坚强地活下去吗?笑着对抗上天安排,岂不正是一个探险大师应该具有的品质?”林轩连问。

    同样的话,他在很多媒体采访盗墓之王杨天的文章上也读到过。

    昔日,杨天与幻象魔在埃及万里黄沙之上惊天动地一战,双方用尽了搏杀手段,最终只能被迫角力。他只有双手双脚,而来自异星的幻象魔则有六臂双脚。按实力计算与情理推算,杨天必死,幻象魔必胜。

    那一战,正对应着诺查丹玛斯的《诸世纪》中“人类1999年大灾难”的那场恐怖预测,与之相应的,正是以下四句诗:

    一九九九年七月,

    为使盎格鲁王复活,

    恐怖大王从天而降。

    届时,战神将以幸福之名统治四方。

    “1999恐怖大王”即是幻象魔,它由异星而来,唯一目的就是毁灭地球。

    角力到了最后,杨天拖着幻象魔坠入数百米的沙井之下,用生命禁锢对方,成功地化解了“1999年大灾难”,令人类度过了幸福快乐的世纪之交狂欢夜。

    一名真正的探险大师,必须做到,笑傲江湖,不惧生死。

    林轩相信自己一定能像江湖传奇中的几位前辈那样,让生命燃烧,在火焰中永生。

    “滴嗒”,一滴红色的水落在空沙膝盖前面。接着,更多红水滴落,那是空沙眼角溢出的鲜血,滑过脸颊之后滴在地上,怵目惊心。恐怖之极。

    “我做了太多错事,不,不是犯错,而是犯罪。在斯芬克斯石像前,我为了独占秘密,杀死了跟我一同搜寻秘密的伙伴;在孟菲斯古城的密室中,我又杀死了所有替我工作的人,以免有人跟我分享荣耀。我的伙伴都是大名鼎鼎的探险家,最少跟我有十年以上的友谊,而我被宝藏迷了心窍,毫不犹豫地对他们痛下杀手——这些血,就是还他们的,他们的灵魂一定在地下等着我……”空沙慢慢地转过头,右肩抵在镜面上,用那双血红的眼睛凝视着林轩。

    血不断地从空沙双眼的四个眼角渗出,但却看不见伤口,仿佛有人用一把无形的刀割裂了空沙皮下的血管。

    空沙脸上的表情茫然而麻木,如同一具失去了灵魂的腐尸。

    “是他们的,就要还给他们,不是吗?”他用一种近乎亡灵邪魅一样的声音幽幽地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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