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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宴客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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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轩听了辛通上报的李哲第一天的表现,还算满意,底下的安排应该是足够了,一个区区纨绔子弟也想在他军中出头,休想!前次算这小子聪明,躲过了他给安排的陷阱,但是接下来就不可能总是有这种幸运了。

    陆轩即便不能亲手将他弄死,也要给李哲点苦头尝尝,坏了他的好事。

    虽然如今大宋军中律法森严,早已不复当年兵为将有的局面,如今的大宋军官都是职业军官,士兵们也都是职业兵,军官们很难让下面的人都言听计从,但身为高级军官,凭着军中的人脉威望,给李哲制造麻烦还是很容易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陆轩怜子心切,已经顾不得军中军官的种种戒律,他这样的举止,已经犯了军中之大忌,他原本在军中的上司同僚上上下下都已经因此对他产生不满,他却还茫然未知。由此可知,人性总是有弱点,一旦受了切肤之痛,便是再精明的人,那也很有可能会变的愚蠢。

    且不说陆轩这边在背后蝇营狗苟,却说李哲带着马忠到了宴客来。

    宴客来,就在城中,东城区最繁华的市中心,是一座高达四层的水泥石头建成的楼,四四方方,墙面全是半米见方的青石筑成,楼层高大,内里有两人合抱的巨大圆形石柱支撑,石柱上瑞兽缭绕,雕满花纹图案,都是请最好的匠人成就,当真是美轮美奂。就是和后世的高档酒店比起来也别有一方风味。

    说起来这种石头建筑,却是当年中原的宋人没有的,是之后来到这天竺东西交汇的地方才跟那西方远来的匠人学的,看起来还真的有些希腊罗马时代的感觉。

    李哲带着马忠到此,那店里的小二一看到李哲那辆装饰精美的马车,立刻便知道是贵客来临,忙迎上前来,“客官,来啦!”迎着人就往里进。

    店里的正堂天井处,是一处围着的戏台,此时台上还有两个浓妆艳抹的人在那里唱曲,李哲这种现代人,听不出什么好坏,一步不停的往里走,倒是马忠和胡适两个听着摇头晃脑,好像很有感觉的样子。

    几个人上到四楼顶层,找了一处包厢坐下。

    那小二方才问李哲点什么菜,早有胡适接上去应付,李哲只管高声吆喝,

    “拿酒来,好酒,要中原来的好酒才行。”

    那小二应声道:

    “好嘞,来啦,中原蜀地的好酒,剑南春,马上就来。”

    李哲前世不喝酒,穿越之后也只是一般,对这酒没什么感觉,但看旁边马忠的那样子,听到这剑南春的名字,却连口水都几乎要流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剑南春很有名么?”李哲好奇问道。

    “有名,当然有名,这酒听说是前朝唐朝时就已经誉满天下,被传为天下名酒。据传李白为了喝这酒就曾脱下自己的貂裘来换这酒喝,所谓‘五花马,千金裘,呼儿将出换美酒’说的就是此酒,还有到了我朝,苏学生也曾赞此酒说,‘三日开瓮香满域,甘露微浊醍醐清’。”

    呦呵,李哲心里吃惊!这马忠看着肤色黝黑,面容粗粝,看着土人一样的军汉,没想到提起美酒来,竟然能旁征博引,谈吐文雅,倒像是州学里的士子一般。这家伙有内容啊。李哲越发被激起对这厮的兴趣来。

    “马都头,听起来还像是读过书?”

    那都头,“读过几年私塾。”

    李哲笑了笑道,“那以马都头的才华,想必一定是佼佼者了,那为什么没有继续读州学?”

    马忠挑了一下眉毛,似有难言之隐。

    “回虞侯,在下是吠舍。”马忠面无表情的说。

    李哲闻声一凛,立时省得了马忠的难处,原来这马忠不是纯正的宋人。

    吠舍,是这天竺种姓制度里的第三阶层,天竺种姓制度,第一层为婆罗门,第二层为刹帝利,实际上也就是纯种宋人,而到了第三层,就是血统不纯的宋人,或者白种雅利安人,原本的刹帝利,如今宋人来了,就被从第二层打落入了第三层。至于第四层就是贱民,也就是首陀罗。

    在婆罗门的经典《吠陀》中,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,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,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,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,用双腿制成了吠舍,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。

    四个等级之间有严格的界限,下一等级的人不能从事上一等级的职业,不同等级的人不得互相通婚。《摩奴法典》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。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,不能同桌吃饭,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。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,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。

    李哲自穿越以来,作为贵族子弟整日里就是在宋人这个圈子里生活,日常所见的全都是刹帝利,对这整个天竺根深蒂固的种姓制度没有什么感觉,但是实际上,在天竺洲数百万宋人以外,数千万真正的天竺人,却全都是整日生活在这样的枷锁里面。

    马忠身为吠舍,比起首陀罗自然是高上一等,能够从军,能够读一些普通的书,但是想要真正能更上一层,踏入真正的统治阶层,却是绝对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自从宋人征服天竺以来,宋人虽然不信婆罗门教,但也是心安理得的享受和维护这当地的种姓制度,这制度明显有利于宋人整体阶层的利益,又有利于整个天竺社会的稳定,作为受益者,宋人又何乐而不为。

    怪不得李哲觉得马忠的面相有些奇怪,不太像纯正宋人的面相,再加上他那明显有别于宋人的肤色,原来马忠却是一个宋人和当地人的混血儿。原来也是一个可怜人。

    这样的混血儿在军中想要向上爬的难度可想而知,马忠能凭着自己的才能成为都头,可见这家伙绝对是有真本事的,但也仅此而已了,仅仅是一个副都头,连低级军官的门槛儿都没有跨上,真正到了战场,他这样的副都头实际上连指挥一个小队的权力都没有。

    想要真正凭军功上位,难啊!这会儿连李哲都能想得到马忠在捧日军的军官中所受到的排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