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7书吧 > 我家后门通往异世界 > 第三十四章 火晶石

第三十四章 火晶石

推荐阅读:

一秒记住【67书吧 www.67book.cc】,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!

    可是罗尔莎看到这把短剑后的急切表现,却让韩沉心里忍不住嘀咕起来:

    一百金币……是不是有点低了?

    想到这里,韩沉没有正面回答,而是试探着问道:“罗尔莎团长,你觉得这把剑,能值多少金币?”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罗尔莎沉吟了一下,又将短剑拿在手里,仔细看了一会儿,然后从自己身上掏出一把匕首,双手对碰了一下。

    就听到咔嚓一声清脆,罗尔莎的匕首顿时出现了一块崩口,而韩沉的短剑却依然寒光闪烁,剑刃上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。

    看到这一幕,即便是罗尔莎,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,立刻开口说道:“你这把剑的材质,比王都武器店打造的精钢匕首都要好一些,确实是一件难得的利器,我也不占你的便宜。一千金币,这是我能出的最高价格了,再多的话……我也拿不出了。”

    一……一千??

    也就是……十万银币??

    韩沉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他这个反应落在罗尔莎眼里,女冒险者还以为他嫌价格开低了,犹豫了一下,又补充道:“如果这个价格你还不满意的话……我还可以再加一些其它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现代工艺制造的一把短剑,在异世界居然卖出一千金币的天价,对此韩沉也感觉到万分惊讶。

    关于这个问题,韩沉事后请教过璎珞。得到的解释是这样的:

    “很正常啊。因为作为冒险者,经常要在丛林中和各种魔兽搏杀拼斗,即使是在城镇中,偶尔也会有冒险者之间的挑战发生。过于频繁的战斗,尤其是战技的施放,对武器的损耗是极大的,一般武器店售卖的精铁长剑,往往用到两三个月,就会出现破损,之后再接着使用,武器本身的威力会大大缩水。

    而通常意义上的好剑,只是使用寿命稍微长一些,能维持半年以上才产生破损,但过了这个期限以后,就要重新购买新的武器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璎珞看了一眼韩沉:“可是你手里的这些武器,锻造工艺远远超过一般的武器,不仅能够经受更多次战技使用带来的负担,让使用寿命增加到好几年甚至更长时间,甚至对一些上位者来说,还可以当作荣誉性的信物一代代传承下去,能卖出这么贵的价格,也就不稀奇了。”

    其实在冷兵器作战时期,一把刀剑的费用当然不低,但比起刀剑本身的花销,更多的开支还是要用在保养上。

    每把武器都有自己的耐久度,为了不让它们提前损坏,必须时常打磨修补,必要的时候还要到铁匠铺回炉重铸。

    在这种情况下,一把高耐久度的刀剑,自然就奇货可居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有战技么?水系或者冰系的,进攻性的那种?”这是韩沉听到罗尔莎的话以后,做出的第一反应。

    罗尔莎愣了一下,慢慢摇了摇头:“水属性战技的话,我倒是能拿得出来,在我的冒险团队就有水属性的团员,但是他们用的战技都是辅助性的居多……冰系战技的话,我在青石城和王都曾经见到过,但这种属性的战技很少,我没有可以收集过。”

    青石城么……

    韩沉默默记住了这个名字,想着以后如果有机会去的话,一定要先找找冰系战技。

    既然想要的东西罗尔莎没有,韩沉也不再多问,很干脆地接受了罗尔莎的开价。

    毕竟一千金币,已经是个意外惊喜,如果不是遇到罗尔莎,韩沉也根本不会知道这把短剑会有这么值钱,就算少赚点钱也没什么,纯粹当送个人情给她了。

    反倒是罗尔莎有些过意不去的样子,在身上摸索了一会儿,说道:“那个,我出门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两百多个金币……毕竟数量太多的话,携带起来不方便,你若是肯相信我的话,就先收下这枚火晶石作为抵押,这东西是我以前偶然得到的,价值大概在五百金币左右,先放在你这里,等下次见面的时候,我会用同样的价格将它赎回。

    至于剩下的三百金币……”

    罗尔莎说着,就从脖子上摘下了一块东西,赫然是一条项坠,银色的链条末端挂着一根花生粒大小的墨绿色宝石,递给韩沉看了看:

    “这是用三阶魔兽疾风狼王的晶核做出的魔法道具,可以生成风元素的护盾,阻拦五次致命伤害,我曾经用过两次,还剩下三次,相信可以抵得上三百金币的价值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罗尔莎又说道:“或者,你可以跟我一起去我们斩风团的驻地走一趟,等今天下午团里的其他队员从黑森林回来,我就把剩下的八百金币凑齐了给你。”

    韩沉看了一眼罗尔莎拿出来的东西。

    火晶石。

    听名字就知道是火系属性的,形状看起来宛如晶莹剔透的红宝石一样,而宝石中心却有一团火苗般的东西燃烧跳动。韩沉站在旁边,都能感觉到从宝石中不断散发出来的元素波动,连空气中都隐隐变得燥热了几分。

    对于罗尔莎用其他东西作为抵押的交易方式,韩沉刚开始愣了一下,但转念一想就明白了。

    在异世界,尤其是冒险者之间,以物易物是很常见的。

    或许以罗尔莎和斩风团的身家,一千金币不算什么大钱,但是要让她一下子掏出去,想想也不太可能。毕竟金币的重量摆在那里,一百个金币就差不多五六斤重了,如果是一千个金币,那就是五六十斤,再有钱的人也不会把这么多金币随身携带。

    另外,异世界确实也有类似银票或者说银行卡的东西,不过一般只有在规模较大的城市中才有流通,绿萝镇并没有通兑的地点。

    所以,罗尔莎才会主动提出这种交易方法。

    韩沉犹豫了一下,点点头,说道:“那好吧,就先用这枚火晶石当作抵押,在下次见面之前,我会帮你好好保管的。”

    对于韩沉来说,能把短剑卖到两百金币,就已经很满意了,而且这火晶石一看就是好东西,就算罗尔莎真的赖账了,拿到现实世界当红宝石卖,也能卖出不错的价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