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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:擂台造势(跪折了腿,求推荐…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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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PS:讲真,一百个推荐,小贱贱真的爆给你们看,真的是真的……

    李硕站在高台之上,双手背负,缓缓吟唱:

    “明月几时有,把酒问青天。不知天上宫阙,今夕是何年。我欲乘风归去,又恐琼楼玉宇,高处不胜寒。起舞弄清影,何似在人间。

    转朱阁,低绮户,照无眠。不应有恨,何事长向别时圆?人有悲欢离合,月有阴晴圆缺,此事古难全。但愿人长久,千里共婵娟。”

    一曲闭,全场鸦雀无声,面前的一众学子,静静的站在原地,各有所思。那个刚刚刁难李硕的书生,脸色一片尴尬之色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
    这是宋朝世人苏轼的代表作,学生时代,李硕不知背了多少遍,可谓是刻在骨子里的诗词。

    看到众人的表情,李硕心中窃喜不已,这种教别人做人的事情,以后还是多干点,有助心身健康。

    “李公子才高八斗,在下受教了。”书生一脸落魄的说道。

    此言一出,刚才在门外叫骂的那些学子们,也是羞愧不已,想想他们刚才的行为,简直自己打自己的脸。

    被人家一首诗就,团灭了他们一票人,哪里还有脸喝茶,一个个恨不得赶紧离去。

    “哪里,那里,各位兄台别走啊。那个……你们爱喝茶吗?”李硕面带微笑的拱拱手。

    见众人要走,李硕急忙出言留住了他们,你们走了谁给我宣传啊。

    “我们凌烟阁今日里推出了一款新型的茶叶,不添加任何佐料,只为读书之人奉上一盏清茶,祝各位,有朝一日都能金榜题名。”

    李硕见众人充满疑惑,心中一喜,有门儿!急忙示意让萧贵将泡好的茶水非给在场的人们。

    其实也没有什么特殊的,就是一碗后世的大碗茶,只是这唐朝的人没有喝过罢了。

    一人一只大腕,碗底放着一小撮茶叶,萧贵指挥着伙计,将每个碗里都添满热水。待到茶叶泡开,一阵清香扑鼻,令人心旷神怡。

    这就可以喝了?一帮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。

    “喝呀。”

    此时的李硕,就像是给大郎喂药的潘小娘子,急切的看着台下的人。这炒茶能不能打开市场,全靠这一下了。

    慢慢的,有人开始品尝了,‘嘬’‘嘬’的声音,不绝于耳。

    “这茶叶倒是新奇,方式简单,入口清香,先苦后甜。”刚刚向李硕讨教的书生,愣了愣,赞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各位,这新茶如何?”

    “味道淡了点,不过倒也不失为另一种味道。”

    看样子,如今的人们,对炒茶也不是特别抵触,李硕心中更加有底气了,只要不排斥,那就有机会将这种后世的茶文化推广起来。

    任何一样物品,单看其本身,是没有什么的价值。就像是钻石,若是放到这个年代,不过就是一块比较硬一点的石头罢了。可是在后世,人们奖钻石赋予了更深的意义,一个大胡子美国人,说钻石是爱情的象征,坚贞不摧。从此,钻石成为世间女子向往之物,价比黄金。

    又或是玉石,说白了,那也不过只是一块石头,然而,当它被一些人作为工艺品,推销出去后,无数的寓意赋予给它,所以它成了一件价值连城的上商品。

    “给为可知道,茶叶代表的含义吗?”李硕眸中精光闪烁。

    含义?茶叶不就是用来泡茶的吗?众人纷纷摇头。

    “我们凌烟阁向各位推出这款茶叶,不仅仅是让各位喝的,而是让众位,从这一茶之中,品味出世间百态。”

    “它简单,单纯,没有任何复杂的手法。我大唐的子民就像这茶叶一般,清澈透明,先知苦,后品甜。”

    “而且这样冲泡出来的茶叶,清香味醇。就好像告诫我等读书之人,要像茶叶一般,永远保持一颗淳朴的心,用我们的知识,来造福我们的大唐百姓,这才是我们读书之人应该做的啊。”

    “诗词歌赋并不能代表什么,古有鲁班造桥,愚公移山,他们或许不会吟诗作对,但是他们却造福了无数后世的百姓,这才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人。”

    看着李硕在台上唾沫横飞,楼上的萧白衣露出一抹浅笑,这人从哪里学来的这些道理,怪不得他一直不愿以读书人自诩。。

    想想自己之前,还在为做到一首好诗而沾沾自喜时,而他已经有了更高的抱负。这才是世间大才,有着心怀天下黎民苍生的胸怀。

    再看众人,早已经听傻了,如此一个心怀天下的大才之人,自己竟然还不自量力的要与人家切磋诗词,原来人家根本就不把诗词当回事,纷纷羞愧不已。

    “先生一言,骆观光受教了。”只见台下,一个素衣打扮的年轻人,相貌俊朗,浓眉大眼,眉宇间透着一股子英气。

    李硕假忙骚包的摆摆手,一副世间高人的样子。不过,他随后便愣住了,手还停留在半空中,指着面前的年轻人,一脸震惊。

    观光?骆宾王?!作为一个文科生,怎么会不知道骆宾王,初唐四杰啊!

    李硕剽窃那么多名人的诗词,今日总算是见到一个真正名人了,不过看他样子,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,应该还没有出名,不然,今日自己绝对不会如此顺利的将这些人唬住。

    “我送你一首诗吧。”

    李硕吃惊了一下,随即恢复自然,心中升起一个有趣的念头。要是将骆宾王的诗,送给骆宾王,肯定很有画面感。

    “多谢先生,在下洗耳恭听。”骆宾王顿时受宠若惊,急忙作揖道。

    “此地别燕丹,壮士发冲冠。

    昔时人已没,今日水犹寒。

    盼骆公子日后金榜题名为国造福。”李硕正色道,微微拱手。

    后世的诗人中,李硕最喜欢的便是骆宾王,并不是因为他的诗词,而是他的气节。

    唐时的文人,有气节的不计其数,李白,杜甫,孟浩然,这些人都是有着不屈的气节。他们自命清高,抨击权贵。然而真正敢于站起来与权贵们斗争的,就只有眼前这位不怕死的骆宾王了。

    “观光谢先生吉言,就此拜别。”

    来也匆匆,去也匆匆,他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李硕砸吧了砸吧嘴,心中暗道,这诗词以后还是少做的好,万一说顺了嘴,正好说了首以现世的,那可就丢大人了。